铁路客运仅能选择纸质或电子发票之一,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互斥规则,已开纸质凭证则无法再开电子发票,过渡期内可选其一但不可更换,特殊情况允许电子发票重新开具一次。
如果您在办理铁路客运业务后已经获取了纸质报销凭证,但需要电子发票用于单位报销或财务入账,可能会遇到无法同时获取两种凭证的情况。以下是关于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开具规则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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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互斥规则
根据铁路部门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在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的购票、退票或改签业务后,仅能选择开具纸质报销凭证或电子发票中的一种,二者不可同时开具。一旦选择其中一种形式,系统将不再提供另一种凭证的开具服务。
1、登录铁路12306账户,在“订单”页面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行程记录。
2、点击“开具发票”选项,系统会自动判断该订单是否已开具过纸质报销凭证。
3、若系统显示“已开具纸质报销凭证,无法开具电子发票”,则说明该订单已锁定为纸质凭证模式。
4、若未开具纸质凭证,可直接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并填写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过渡期内的换开政策
为方便旅客适应新政策,铁路部门设置了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如果尚未开具任何类型的发票,旅客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开具纸质报销凭证或电子发票,但一旦开具完成,即不可再换开为另一种形式。
1、进入铁路12306客户端,找到已完成的订单记录。
2、查看订单详情中是否显示“报销凭证已领取”或“电子发票已开具”。
3、如未开具任何发票,可点击“申请发票”并选择所需类型。
4、选择后按照提示完成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生成相应凭证。
5、请注意,一旦提交开具请求,无法更改或撤销,需谨慎选择发票类型。
三、电子发票的重新开具条件
在特殊情况下,如单位名称填写错误、企业信息变更或行程因退票、改签发生变动,允许对电子发票进行一次重新开具操作。原发票将自动作废,新发票将根据最新信息生成。
1、在铁路12306应用中进入“我的发票”页面,找到需要修改的电子发票记录。
2、点击“重新开具”按钮,系统会提示原发票将被作废。
3、修改正确的购买方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系统将在短时间内生成新的电子发票。
5、新发票开具后,旧发票即失效,不得用于报销或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