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起实施多项新规:个人养老金新增三类领取情形,包括医疗负担超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2个月、领取低保;个人消费贷款用于消费可享财政贴息;秋季学期起公办园大班免保教费;住房租赁条例禁止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扣押金;新版电动自行车国标强化防火、限速、防篡改要求;新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2025年9月新规来了9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
《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原有政策规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 (境)定居等条件的基础上,新增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的3种情形:一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三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享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园大班全额免保教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既明确了出租房的基本标准,即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还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针对租赁押金纠纷多发的现象,条例提示”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并明确规定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E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条例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
提升安全水平!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实施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5%;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鼓励安装后视镜;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并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 2025年12月1日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自9月1日起施行。针对明确权责,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挂号收款法强调,国家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医保便民服务站制,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一站式服务中心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